弥勒市正式启动“市树市花”征集评选工作
弥勒市正式启动“市树市花”征集评选工作
经弥勒市委第30次常委会议审议通过,印发了《中共弥勒市委办公室 弥勒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<弥勒市“市树、市花、市标”评选工作方案>的通知》(弥办发〔2017〕170号),正式启动了弥勒市“市树”、“市花”、“市标”评选活动。
弥勒市“市树、市花”的评选标准为:一是观赏性。“市树”要树体高大,树形优美,主干发达,枝叶繁茂,要形神兼顾,有较高的欣赏价值,尤要注意茁壮、挺拔之美。“市花”以木本花卉为主,兼顾知名度高、应用广泛的草本花卉,花形花色受群众喜爱。二是地方性。“市树、市花”所选树种、花卉的生物特性要符合我市自然环境和气候特点,寿命较长。三是历史性。“市树、市花”要历史悠久,在弥勒市历经长期气候变化的考验。四是广泛性。所选树种、花卉在弥勒市分布范围广泛、应用广泛,容易推广种植。
弥勒市“市树”、“市花”评选活动,坚持“政府主导、群众参与”的原则,自2017年12月至2018年3月底结束,评选活动分为宣传发动,推荐征集,群众投票,专家评审,市委、市政府审定,市人大常委会审议及推广应用七个阶段进行。(弥勒市林业局 普爱明)